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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度走回07年——“被自愿查乙肝”老路

时间:2010-06-15 08:48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深圳卫生局2009年曾因拒绝为 大三阳乙肝携带者颁发健康证,而被告上法庭,后来被迫给大三阳乙肝携带者发放健康证,不可想象这样的卫生局能有什么执行力?200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

深圳卫生局2009年曾因拒绝为 “大三阳”乙肝携带者颁发健康证,而被告上法庭,后来被迫给“大三阳”乙肝携带者发放健康证,不可想象这样的卫生局能有什么执行力?200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卫生部出台的《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的意见》之所以成为一纸空文,呜呼哀哉,在某些部门缺乏执行乏力的情况下,强调在保留所谓就业员工知情权情况下查乙肝,更像是一个黑色幽默的话题;医院将体检表发给单位,在强势的单位面前谈乙肝携带者的隐私,就是因为被深圳、广州等地的卫生局充分利用《意见》中“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”的规定,使占少数的乙肝携带者,在众多非乙肝携带者自愿体检乙肝的背景下,“签署知情协议书”屡遭“被自愿查乙肝”。

可能就是一个接一个的“被自愿怀具”。深圳卫生局恶劣的深卫人发〔2010〕195号文件,真是把人民当傻子, "被自愿可以查乙肝、结果交单位",恍然间好像又让在深圳求职的广大携带者,一下子再度走回07年——“被自愿查乙肝”老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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